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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药局确定今年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规范年”

2015/3/31 17:11:32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3月25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部署2015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省级监督抽检工作任务。为防止出现抽检计划执行不力、抽样过程不规范、检验周期过长、核查处置乏力等问题。黑龙江省局将2015年确定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规范年”,提出抽检监测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抽检监测各项规定和要求,并从六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规范执行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科学制定计划并严格执行,力争全省抽检监测工作实现“五个全覆盖”,即:全省在产生产企业全覆盖、24大类食品涵盖的所有品种全覆盖、企业生产的主要品种全覆盖、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全覆盖。二是规范抽样行为。抽样部门要做到“四统一”,即:统一确定抽样人员并组织培训,名单外人员不得参与抽样工作;统一抽样和封样行为,严禁违规抽样,特别是选择性抽样,或者由被抽样单位送样、封样;统一规定现场信息采集内容,通过拍照或录像固化抽样过程,以备解决抽样争议;统一抽样和检验部门衔接要求,建立样品承接审核登记管理制度。三是规范检验工作。要求承检机构做到“四严格”,即:严格样品的接收和保管,防止出现样品调换、拆封;严格检验项目和方法,真实记录检验数据,不准擅自改变检验方法,篡改数据;严格按时限出具检验报告,不得延报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严格进行复检,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复检,更不得人情复检。四是规范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制定《黑龙江省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办法》,着重解决“四个问题”,即:解决不合格和问题样品检验报告送达告知的提速问题;解决督促企业采取封存、暂停生产经营、召回、问题原因分析、整改等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问题;解决流通、生产、餐饮各环节及跨地区核查处置的有效协调配合问题;解决辖区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合格和问题样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核查处置的刚性力度问题。五是规范抽检监测纪律。实施动态考核检查,适时记载抽检各环节全过程情况,定期打分排序,对不按要求抽检的承检单位进行约谈,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承检任务。省局对核查处置工作进行专项飞行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滥行为的监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六是规范抽检信息发布。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未经授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结果,对发布的不合格产品要将不合格指标及其可能出现的危害及危害程度要进行分析提示。

黑龙江省将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规范年”活动,努力提升抽检监测水平,规范抽样检验行为,保证圆满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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