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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食药监局集中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5/3/11 9:59:45 来源:山东卫生新闻网

   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临政发〔2015〕1 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助力推进全市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全面保障和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师生饮食安全质量和水平,郯城县食药监局近期以“八个必须”为标准,集中主要精力,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整顿工作。

   “八个必须”具体条件是: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达不到许可条件的必须持有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必须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必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全部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持证上岗并定期体检、必须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修订,必须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贮存操作规程等各项食品加工工作制度,必须健全食品原料定点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炊)具消毒、食堂卫生管理等管理制度,原料采购、食品留样、餐(炊)具消毒等重点环节必须有工作台账。

   此次检查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坚持无死角、不遗漏。截至目前,郯城县食药监局已出动执法车辆15车次,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52处,对存在问题的8处中小学校食堂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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