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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食药监所优化服务严格监管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2014/11/20 10:42:11 来源:山东卫生新闻网

   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近期以来,龙泉食药监所以辖区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集中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认真检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规范提升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要求的食品经营户,营造安全放心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一是推进持证亮证经营。食品店必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店必须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办理食品经营实名备案;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实名备案证、健康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具体指导,联系集中查体办理健康证明,提高许可(备案)办事效率。

   二是推行公示安全承诺。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经营负责人分别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公示。实行食品加工原料公示,加工原料、添加剂的名称和生产厂家要如实登记,并与实名备案证一并悬挂醒目位置。

   三是监督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督促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严格落实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保留进货票据、供货商的许可证(复印件)和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单单留存并放置于经营场所,以证明进货渠道合法。

   四是监督严把食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是否经营“三无”、假劣、过期食品,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确保经营食品质量安全。

   五是督促改善场所卫生条件。监督食品经营者保持环境整洁卫生,食品与其它商品分区摆放,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餐饮店容器具、餐饮具应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厨房上下水设施齐全,油污、垃圾及时清理,物料整齐摆放,无苍蝇蚊虫、无异味,改善经营场所卫生。(石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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