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肥城市食药监局发布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14/9/28 9:52:07 来源:山东卫生新闻网

   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国庆将至,全市又将迎来婚庆宴席和亲友聚餐的高峰,节日期间来旅游的客流也将大大增加食品经营单位的负荷。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肥城市食药监局发出如下食品安全警示。

   一、食品选购注意事项。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感官性状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 同时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建议消费者不宜过多购买临近保质日期的食品。

   二、食物保藏注意事项。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除霜;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与生肉、生鱼等要分开保存。

   三、食物制作注意事项。食品原料要洗净,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要生熟分开;凉菜要现吃现做,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在烹调过程中,不要将熟食品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混放,防止形成交叉污染。

   四、外出就餐注意事项。外出就餐,查看商家是否悬挂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尽量选择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综合等级评定为“A”和动态等级评定为“大笑”标识的餐厅就餐。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感官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不吃腐败变质和未烧熟煮透的食品。

   五、消费维权注意事项。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主动索票、妥善保管购物凭据。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出现不适,要及时就医,保留好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如有食品安全类消费投诉,或发现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违法行为的,欢迎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投诉举报热线。(刘绪好)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