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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将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

2014/9/13 8:01:10 来源:晋江经济报

   9月16日至11月30日,晋江将在全市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生产加工条件恶劣、安全隐患大的小作坊;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原辅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生产高风险食品、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

   昨日上午,晋江市食安办召开会议,部署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这是记者从会上获悉的。

   小作坊是“陈年旧病”

   据了解,小作坊生产经营的产品大多数是散装的糕点、酱肉类腌制品、豆制品等,这些小作坊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群众尤其是农村、城郊群众的生活需求,但这些小作坊许多都存在生产环境卫生条件较差、产品质量不稳定、工艺落后、生产经营者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2012年《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晋江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依法履职,积极开展了小作坊摸底排查、规范建档、业主培训、监督抽检、生产加工条件核准等一系列工作,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有效提升了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但同时,小作坊管理能力不足、业主取证意愿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风险隐患仍较为突出。

   “这些小作坊生产加工的产品很多都是自产自销,其中糕点、蜜饯、豆制品等有的既没有标注保质期,也没有保鲜措施,加上小作坊小、散的特点,很不利于监管。”晋江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整治,晋江市食安办将进一步摸清全市小作坊底数,掌握小作坊食品安全状况,完善小作坊产品目录和监管机制。

   传统特色食品“宽进严管”

   9月16日至11月30日,由晋江市食药监局和各镇(街道)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将对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填写小作坊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发放小作坊监管告知书,建立完善小作坊监管档案。

   根据检查结果,晋江市食药监局将对小作坊实施分类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生产《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禁止生产的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饮料、罐头、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立即取缔;生产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未取证小作坊,按照无生产许可证予以查处;针对辖区生产量大、涉及面广、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或属于地方传统特色的小作坊食品,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如具备条件,督促其依法申办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如暂不满足条件,则限期整改、限期申证。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在小作坊专项整治期间,如市民发现生产加工条件恶劣、安全隐患大的小作坊,可拨打晋江市食药监局电话12331举报。(记者 罗丽萍 通讯员 陈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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