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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警惕进口食品机械以旧充新

2014/5/19 10:34:33 来源:质检总局

导读:近日,厦门检验检疫局退运一批以旧充新的煎饼机。该批货物在东渡口岸被查获,实际为2台新旧混装设备,却申报为1台煎饼机及1批煎饼机配件。进口企业仅凭供应商电子邮件中的商品图片及描述进行采购,无法掌握机械设备的实际新旧情况,且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定义范畴认识不清,导致此类事件时有发生。

经现场检验,该食品机械存在四大问题:一是以旧充新,外观重新喷漆,变压器的实际制造日期为1991年。二是内部零件老化严重,保险装置中的电源线、空气开关及配电箱中的金属部分均已锈蚀,链条、齿轮传动装置、进出料部件已严重变形老化。三是安全性能不合格,绝缘电阻和耐压试验均无法通过测试,使用时存在触电危险。四是未经检测认证,该设备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部件未能提供有效的材质检测合格报告及安全卫生认证证书,若投入使用,生产出来的食品或将危及人体健康。

食品机械产品并非单纯的机电产品,与食品生产息息相关,其重要性与食品安全不相上下。食品机械是食品生产环节中直接与食品相接触的载体,且非一次性生产用具,它的材质和结构在卫生、环保方面的因素都将直接影响到食品的安全,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目前我国食品机械行业存在着产品品种少、成套性不强、科技开发能力薄弱、性能不稳定等问题,与国外食品机械行业的差距较大。因而,国内大部分的食品生产企业更倾向于引进国外全新的或使用过的食品机械产品,引进国外的食品机械产品在现阶段已成必然趋势。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在进口食品机械设备前,检验检疫类别标示为“R”的食品机械,应向制造商索要以下两种材料:接触产品表面结构材料的材质合格检验报告或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合格证明材料,如制造商无法提供,也可协定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对该类机电产品安全卫生项目的认证证明文件,且须在入境时向检验检疫部门提供进口商符合性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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