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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酒托女”与酒吧老板勾结 20元红酒卖上千元

2013/7/3 15:21:55 来源:中国葡萄酒信息网

眼前这女孩年轻漂亮,就连酒吧昏黄光线也掺杂着几分魅惑。也许你很难相信,她是坊间相传甚久的“酒托女”,不知不觉间就让你坠入“被高消费”的“玫瑰陷阱”。

夜的黑,让精心设计的骗局轻易找到藏身之所。可法网恢恢,让这些黑色伎俩无所遁形。

日前,鹿城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市区一“酒托”诈骗团伙进行宣判。

酒吧老板:“酒托”诈骗团伙这样分工

35岁的苍南人陈某,是温州某酒吧老板。同案审判的其余四人付A、熊某、胡某、何某和付B某均来自湖北。

付A、付B、胡某负责通过网络联系“键盘手”在相亲交友网站物色“猎物”,服务员何某负责点单,调酒师熊某兑酒收账。

陈某交代,他与这个诈骗团伙约定,他收取消费额的12%作为场地承租费,“酒托女”收30%作提成,熊某收2%作提成,剩余的由邵某、付A某、付B某等人私分。

去年4月至6月,付A、付B、熊某承包酒吧,招募“酒托女”用虚拟的网上身份将受害人骗至酒吧,用饮料勾兑廉价红酒再以高价出售。

酒托女:在男人面子和票子间游走

这些招募来的“酒托女”,年龄最小的20岁,最大的33岁,接受“培训”后即时上岗。

华灯初上,“酒托女”与受害人以交友相亲为目的聊天约见。一开始,见面地点安排在酒吧附近茶座。见对方有倾慕意向,“酒托女”便提议到陈某经营的酒吧进行“下半场”。

“调酒师”熊某交代,酒水单上的红酒从每扎480元到1880元不等。“其实,这些酒只要20元钱左右,一瓶分摊到几扎里,再用雪碧或红茶勾兑。”

受害人并不知晓对面的美女是“酒托女”,所以即使酒水单上的红酒价格不菲,也会“大方”地不停点酒。他们甚至连红酒瓶都没看到,端上来的就是一扎事先勾兑好的红酒。

一些受害人回忆,“酒托女”有时会喊上小姐妹一齐聊天,酒也越点越多;有时他们上趟厕所,“酒托女”就点了满满一桌酒,无奈之下,只能打肿脸充胖子刷卡买单。有位受害人一晚就被消费了超过2万元。

有时也会遇上一些警惕性高的“猎物”,“酒托女”就会“大方买单”。

消费提醒:碰到“酒托女”,你可以这样

鹿城区消保委曾就前期投诉的“酒托”事件总结出特点:

一是“酒托女”主动通过QQ加异性好友,伺机约异性好友去酒吧、咖啡厅见面;

二是以进口葡萄酒为主要消费品,商品标价畸高,并有以次充好现象;

三是营业员以各种理由不出具点菜单,也不出具消费凭证和刷卡单据;

四是消费额达到一定程度,“酒托女”会借口匿迹;

五是部分消费者投诉后,因个人隐私、消费证据等原因放弃维权诉求,维权单位在调查取证时遇到困难。

对消费者来说,如果碰上“酒托女”该怎么办?鹿城区消保委曾发出消费警示:首先,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上网交友要注意鉴定对方身份,不可盲目信任;其次,与陌生网友见面要谨慎选择地点,如需消费,应当选择知名、正规的经营场所;第三,消费时要注意辨别商品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不正常信息,及时主张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第四,索要消费凭证,为日后维权做好举证准备;最后,万一上当受骗,要及时投诉或报警。

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明江说,如果消费者觉得上了“酒托女”的当,最好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并做进一步侦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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