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药监局 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暂销限期整改

2013/1/4 15:21:49 来源:生意社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告发布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七个一律”整治要求,对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在行政区域内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责令企业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原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发布同样版面(电视频道)更正启事。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发现其他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一并按上述要求处理。同时,要加大对行政区域内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抽验。广告审批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收回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的广告批准文号,同时加大对其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