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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生食品监督 禁止学校向家庭或个人托餐

2012/12/1 12:38:10 来源:华西都市报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食药监局获悉,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监督,禁止学校向家庭或个人托餐。

    成都市食药监局要求各区(市)县对不具备食堂供餐能力,采用发放鸡蛋、牛奶等食品实行课间营养补充的学校,要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把好进货关。按照成都市政府要求,不提倡学校向企业或单位购买供餐,禁止学校向家庭或个人托餐。

    此外,成都各区(市)县应摸清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状况,主动配合教育部门,与质监、工商等相关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共同确定学校供餐模式、食品采购要求。每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要落实到每一位监管人员,并尽快对相关食品安全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全面培训。

    同时,成都市食药监局要求各区(市)县做好应急准备,制定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应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名词解释托餐

    校外托餐机构又被称为“小饭桌”,通常指专为中小学生提供饮食的一种服务机构,经营者一般在学校附近租赁房屋,为学生提供就餐和午休场所,每月收取定额费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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