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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给食品小作坊拉起安全网

2011/12/22 9:55:43 来源:金山网

  ■餐监监管:“现吃”、现做现卖

  ■工商监管:“外卖”、成品销售

  ■质监监管:生产加工点

  中国江苏网12月22日讯 昨天,记者从镇江市卫生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对存在较多食品安全隐患的监管盲区——“小作坊食品”实行按目录监管。

  今后,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生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如熟食制品加工、豆制品加工、面条加工、糕点加工等,生产加工点由质监部门负责监管,销售点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

  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其他市场内现场制售食品的非独立法人单位,由工商管理部门负责监管。

  市场内小饭店、面馆等餐饮经营户,由餐饮安全监督所负责监管。市场外的“前店后坊”,按照现场制售食品的类别品种,分别由工商部门和餐监所分别监管。

  “坐下来吃的”由餐监所监管,包括点心小吃类的烧饼、油条、包子、馄饨、面条、即食汤圆、豆腐脑、鸭血粉丝等;煎炸烧烤类的煎炸烧烤鱼、肉、蔬菜及其他即食食品,油炸臭豆腐等;快餐类的中西式快餐、炒菜外卖等;饮品类的现场制售奶茶等冷热饮品、冰激凌、酸奶、冰糖葫芦等。面包房、生面店,烧煮类的肉丸、鱼丸、贡丸、牛肉、虾丸等,熟食等卤菜,爆米花、炒货等,属于“外卖的”食品由工商部门监管。

  现做现卖的食品摊贩,由餐监所负责监管;现场销售成品的食品摊贩,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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