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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市积极实施水产养殖全程质量监控

2011/4/29 11:15:29 来源:禹城市水产局

    山东省禹城市水产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开展水产苗种、养殖用药等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积极实施水产养殖全程质量监控。 

    一是狠抓苗种质量。要求养殖场所进苗种必须有苗种生产许可证、检疫证、发票等质量安全可追溯证明,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对检查中查获的违规行为将逐级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二是加强三项记录。要求养殖场认真做好水产养殖生产管理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

    三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养殖场、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养殖技术操作规范等制度上墙,监督养殖户落实制度,以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科学规范用药。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水产品进行抽检,指导和培训水产养殖户科学防病,合理用药,增强渔民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全程质量监控,全面推进禹城市水产健康养殖,切实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管理,为渔民搞好系列化服务,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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