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各地动态 > 正文

广东江门去年受理网购投诉30多宗

2011/4/18 9:21:19 来源:新浪网

    记者曾海鹏 逛网店,兴冲冲买一些心水衣服、鞋子或包包,货物到手后却发现自己根本不需要,或是和网络照片相距甚远,想退货估计是难上加难,江门市工商局12315去年共收到30多宗网购投诉。4月12日商务部发布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退货难的情况有望改观。

  不强制要求设冷静期

  据统计,2010年,中国网购市场交易规模达5231亿元,同比增长109.2%,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4%。4月12日,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新设“允许消费者在购物后有一段时间思考、犹豫期,若认为下单太冲动了可以无理由退货”。网购是否应设“冷静期”赋予消费者 “反悔权”,成了业界关注的焦点。

  但是,规范提出的“冷静期”制度是推荐性的,并非强制要求。相关平台经营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设立冷静期,根据商品的特性不同,这一制度并不适用于冷鲜产品、食品、化妆品、药品等商品。

  “我们接到的投诉并不多,去年约30多起。”江门市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越来越多的市民,特别是一些年轻人喜欢进行网络消费,但由于起证难,一些发现货不对板的市民往往只能自认倒霉。“去年我们也接到了10宗投诉,然而去现场查,却发现那地方根本不存在这个厂,这家店。”

  网店店主“有点晕”

  对消费者来说,“无理由退货”保障了他们的权益,但中小网店店主却认为这样的规定让人有点“晕”,“我是卖玩具的,如果消费者在我这里买了一件玩具,玩了几天觉得不好玩了,就无理由退货,接着再买另外一件,然后再退货,这样的话我的生意就不用做了。”

  对此,有网店店主在网上表示,“冷静期”不应该设在下单之后,因为消费者一旦下单,就意味着已经形成了交易行为,具有了法律意义,而商家也开始了拣货、配货、发货等程序,网站可以用多种方式在下单之前反复提醒消费者是否真要购买。

  “这次允许消费者一段时间内无理由取消订单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行赔付消费者,会影响到一些中小网店卖家。”江门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认为,此举对网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能导致部分中小店面难以为继,继而相继退出。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