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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307种药物加贴“电子身份证”

2011/2/23 6:35:00 来源:郑州晚报

  全程实行电子监管,从源头控制基本药物质量

  可从网上查出药品自出厂到零售的每个环节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11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上获悉,按照国家要求,4月1日起,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全部实行电子监管。

  也就是说,每一种国家基本药物,在出厂时就被贴上了一个“电子身份证”,在批发、销售等每一个环节,均需对“电子身份证”进行扫描,做好流向记录。

  借由电子监管,可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网上查出每一盒药品自出厂到零售的每个环节。晚报记者 邢进

  经营企业,须按规定进行采集和报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新章说,所谓电子监管,是指生产企业须在产品上统一标识电子监管码,批发经营企业须进行监管码信息采集和报送。这是药监部门利用现代化手段转变监管方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新举措。按照要求,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今年3月31日前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

  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而经营基本药物品种的企业,须按规定进行监管码信息的采集和报送。

  实现“全覆盖、全方位、全品种”抽验

  从4月份起,对列入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未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市药监局流通处处长裴广战说,对基本药物实行电子监管,是为了加大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针对原辅料采购、投料、工艺控制及验证、检验、放行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实现基本药物“全覆盖、全方位、全品种”抽验,确保从源头上控制基本药物质量。

  今后,药品电子监管将成为企业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先决条件,直接影响基本药品的生产供应和整个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4月1日起,药监局将对参加招标的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电子监管。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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