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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堂”超市出售过期奶酪 顾客获“退一赔十”

2011/1/14 11:51:23 来源:红网

(陈先生称,他在平和堂超市五一广场店买到了3袋过期奶酪)

(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显示该奶酪已过期。)

  网友投诉:我吃了平和堂超市的过期食品后不舒服
  
  (记者 吴庠)长沙知名超市竟然出售过期食品?日前,市民陈先生在“平和堂”超市买到了3包过期奶酪,超市对此解释称纯属“遗漏”问题,并未刻意销售过期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超市作出了“退一赔十”,陈先生为此“意外”获得600余元赔偿。
  
  “平和堂”买到3袋过期奶酪
  
  陈先生在红网“消费维权”栏目(http://315.rednet.cn/ )发帖称,1月9日晚上,他在“平和堂”超市五一广场店,花费60余元购买了3袋“多美鲜”牌马苏里奶酪。随后,在购物回家开袋食用时,发现奶酪味道有些不对,“没有同类奶酪细腻的口感,而且还有些像在咀嚼纸片”。
  
  “当时也没想太多,但在吃了一部分后感觉到恶心。”于是他拿出包装袋一看,才发现这奶酪已过期——奶酪的保质期为180天,但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为2010年7月1日,“也就是说我在购买时奶酪已过期一个多星期”。
  
  超市:非故意销售过期食品
  
  红网记者核实情况后,随即向“平和堂”投诉科反映此事,其负责人承诺将积极处理此事。1月12日下午,陈先生带着3袋过期奶酪及档次购物小票来到超市。
  
  在查看顾客提供的证据后,一位蒋姓负责人对此解释称,这3袋过期奶酪是因货架工作人员粗心,在清理过期商品时“遗漏”下来的,不存在可以销售过期食品的情况,“我们已经对超市所有上架商品进行了了一次清查,不会再有类似事情出现。”
  
  顾客获“退一赔十”补偿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对此,“平和堂”超市向陈先生返退了60余元的货款,还支付了600元的赔偿款。同时,陈先生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即使是在知名大型超市购物,也要留意查看食品的保质期,以免误食过期食品对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作者:吴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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