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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上涨 浙江向贫困人群发放生活价格补贴

2010/4/27 14:46:19 来源:新浪网

  4月27日杭州消息(记者陈瑜艳)一季度浙江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为4.2%,浙江省民政部门决定为城乡低保对象及其他生活困难对象发放基本生活价格补贴。

  据了解,浙江省2008年底就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当季度价格同比涨幅超过3%时,按季度对困难群众实行一次性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浙江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蔡国华说,“主要是依据价格指数的变动来发放价格补贴,选取的物品贴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些权重也是按照困难群众的日常消费支出的实际情况来设计的,相比CPI来讲更有针对性,切近老百姓的基本生活。”

  浙江省政府规定,对贫困人群的补贴金额,按食品涨幅的4.5倍乘以当地城乡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测算,农村和城市的低收入者可以每月领到30到50元的政府补贴。浙江省此次仅城乡低保对象部分的价格补贴就须支出3000多万元。蔡国华表示,主副食依然占据了低收入居民的大部分基本生活支出,食品价格上升,困难群体受到影响最明显,因此需要额外的给予补助,保证他的生活呢不受价格上涨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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