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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颁首张乙肝健康证 领证者称意义大过实际用途

2010/2/24 13:01: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李华(化名)向记者展示刚刚拿到的健康证明。 记者 周青先

  “其实我并不打算从事食品行业。”在济南某高校就读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李华(化名)拿着23日下午刚刚领到的健康证说,“但我的权利我一定要争取。”这张看起来普通的健康证其实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它是山东颁发的首张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也正是由于“特殊”,这张原本该从省疾控中心领取的健康证明,李华却是在经历了一波三折之后,于2月23日从历下区法院取回的。

  办证未果递交起诉状

  乙肝病毒携带者李华是济南某高校在读研究生。2009年11月20日,他前往山东省疾控中心,申请办理食品行业从业健康证。按照2009年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乙肝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都可以依法办理食品类健康证,但当时具体实施措施还有待卫生部明确。所以,李华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可以拿到健康证:“去的时候,我就有些担心。”

  “体检结果出来之后,工作人员说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办理健康证。”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虽然《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对具体条款进行了修改,但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因此依据旧的细则不能办理健康证。

  办证无果,李华又通过邮政速递向省卫生厅反映问题,同时在省卫生厅网站在线投诉省疾控中心,但未得到答复。于是,李华在今年1月6日向济南市历下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但没能立案。记者从历下区法院立案大厅负责此案的李法官处了解到,不予立案的理由是省卫生厅并不是直接办理健康证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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