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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过期食品要求退货商家指责顾客“不长眼”

2009/12/14 14:01:57 来源:合肥晚报

  本报热线4249400消息  晚上肚子饿,买了一袋饼干与一听可乐,结果都是过期食品,拿回去退,还被训为“不长眼”,陈小姐一想到这事,就非常的气愤。

    据陈小姐介绍,近日晚上9点半左右,陈小姐因为肚子饿,和男朋友一起来到临泉路公交四公司附近的一家即将转让的小商店,随手买了一袋旺仔巧克力饼干和一听可乐。陈小姐的男朋友拿着旺仔巧克力饼干刚要拆的时候,才发现,在包装袋上,标明的生产日期为2008年10月份,而该食品的保质期仅有一年。而陈小姐此时已经将可乐打开,并开始喝了起来。“味道非常不对。”陈小姐告诉记者,“这听可乐一点气都没有,只有甜味,喝起来就像喝红糖水一样。”陈小姐仔细看了看生产日期,却发现生产日期比较模糊,“虽然比较模糊,但是还能分辨出来是2008年2月份产的,而产品的保质期为1年。”

    但是当陈小姐将食品拿到小商店去退换的时候,店主却坚持声称可乐没有过期,比较模糊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2月”,双方争执不下,店主却表示:“谁让你不长眼。”

    气愤的陈小姐最终还是将食品带回了家。“虽然只是3块钱的事情,但是过期食品对人的危害很大,何况他们的态度还那么恶劣,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进行查处。”陈小姐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买商品尽量到大型超市,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刘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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