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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QS标志 月饼不能在成都上市销售

2009/9/15 13:50:54 来源:网友

     “过度包装的月饼将依法处理;宾馆、饭店自制的月饼,没有QS标志的,一律不许上市销售……”从9月10日到10月10日,为确保全市城乡居民节日食品消费安全,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和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都市工商局对全市月饼市场进行一个月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按照市工商局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此次月饼市场检查行动整治重点是成都各辖区内的小超市(商店)、食杂店、食品批发市场、集贸(综合农贸)市场、居民小区、学校内及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点)的食品小超市(商店)、食杂店等。

     据了解,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QS标识:店铺里销售的所有月饼必须要有QS标识;抽检报告:定期对月饼质量进行抽检并公示;自制月饼:宾馆、饭店、超市等场所自己制作的月饼,没有QS认证的,一律不许进入流通市场;早产月饼:协同质检等部门,对篡改月饼生产日期的依法严肃处理。

     成都市工商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月饼市场是过度包装的重灾区的情况,今年的检查行动,还将对过度包装进行清理。他解释,“中国消费者协会曾明确指出,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价格的30%,就可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过度包装。届时,我们将对月饼包装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都会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工商部门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看月饼外观,二看月饼“身份”,三看“QS”标志,四闻月饼气味,五是留意打包销售的其他商品。特别注意的是,购买月饼后一定要保留好发票或购物凭证,凡在成都市辖区内发现月饼质量问题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都可以直接拨打12315投诉电话进行申诉,都将得到及时的分流处理,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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