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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沃尔玛卖过期猪耳朵 顾客索赔反被斥故意找茬

2009/8/10 15:40:16 来源:福建东南新闻网

   8日下午4点多,来自杭州的小赵和朋友在厦门市区SM沃尔玛超市买了8袋“层层脆”(猪耳朵熟食),准备在回老家的路上吃。他们付完账走出超市时,觉得肚子有些饿,于是打开了其中的一包。“可气味闻起来有点臭,吃了一口发现是酸的。”小赵昨天致电本报,表示
在沃尔玛买到了过期食品。

  他们看了一下生产日期,发现每一包的生产日期都是7月7日,保质期30天。小赵掐指一算,“已经过期三四天了,沃尔玛怎么会卖过期产品?要是消费者吃了出现什么问题怎么办?”小赵马上返回沃尔玛柜台,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是:商场人手少来不及及时更换。听了这话,小赵说:“他们在强词夺理,这说明工作人员对食品安全重视不够,这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行为。”

  随后记者联系了沃尔玛该柜台的负责人郑先生,他告诉记者,“我的产品按条件存放两个月都没问题,但我们一般都是保守地写30天。再说产品保质期只过了一天。”郑先生认为,“消费者是故意这么做的,否则不会在一堆产品里专挑过期的产品,然后全部买走,再来索赔。”

  郑先生表示:“我的产品过期了,这一点我承认错误。假设消费者吃了之后有人身安全问题,那我全权负责。可是他们没出现任何不良现象,我们可以退款,但如果要求我买一赔十,那是不可能的事。”

  小赵表示,“发现买了过期产品后,心里很不舒服,所以才要求赔偿。但赔偿不是目的,只是希望能引起他们及相关部门的重视,进行监督。”小赵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8820的同时也拨打了12315。据了解,12315已经受理了该投诉,将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厦门商报 记者 王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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