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产业经济 > 正文

厦购买食品添加剂须索发票备查

2009/1/4 15:31:54 来源:网友

     去年底,厦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制订《厦门市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目前,组织食品行业开展自查自纠的第一阶段工作已接近尾声。

  从1月11日起至3月10日,厦门卫生执法部门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追溯非法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3月11日起至4月10日,将进一步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

  《方案》指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须督促餐饮单位从正规经营单位购买食品添加剂,并索取购物发票,查验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等。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生产的、标签或说明书内容不完整的不能采购。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