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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严格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

2008/7/1 16:20:40 来源:网友

     辽宁省沈阳市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长李英杰主持会议专门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2008年沈阳市政府为城乡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中,并成立了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设施投入,制定出台政策规章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立规章监管工作有依据

    3月15日,沈阳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正式实施,标志着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了一个管理更为规范、更为科学、更为缜密的发展阶段。为了确保这项工作能够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长期坚持下去,经沈阳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批准《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进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发展阶段,达到让市民放心地消费农产品的目的。

    《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是沈阳市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特点,总结本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多年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经验完善而成的,它对沈阳市农产品产地管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农产品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做出了具体可行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它的颁布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保障沈阳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顺利实施。

    壮队伍整合资源打硬仗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借鉴,为打造一支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检测、执法队伍,沈阳市农委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将委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进行了整合,充实到农业检测中心、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中,加强检测、执法队伍建设。市农业检测中心编制由原来的30名增加到100名,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编制由原来的10名增加到70名,单位性质均由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通过编制的整合,检测和农业行政执法力量得到了加强。

    在市场准入正式实施前,聘请法律专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和专业知识辅导培训,并分别对检测中心的检测人员、企业从事检测工作人员进行了检测专业技能培训。共培训检测人员160人次,其中超市40人次,为全市下一步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严准入检验检测战线延伸

    在沈阳市农产品市场准入试运行阶段,发放《致全体蔬菜经营者公开信》1万张,在农产品流通场所张贴《沈阳市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办法》1000张,邮寄《沈阳市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告知函》110封,发往海南、广东等蔬菜主产区的110个市,将沈阳市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告知到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已收到50多个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反馈,均表示支持和配合沈阳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

    通过搭建“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志溯源,实时监控”的高效监管运行模式,实现环境产品两头监测,生产过程全程监管。根据沈阳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沈阳市农委从去年末开始着手市场准入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进行市场调查,对符合市场准入的市场、超市进行分类,确定了从2月1日起首先在沈阳市十二线、盛发、大东菜站3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家乐福、乐购等25家大型超市开展市场准入试点工作。规定25家超市自建检测点进行自检,接受市农委的监督抽查。批发市场由该市农业检测中心建立检测站,安排专人进行检测,负责对每日进场交易的蔬菜进行索证索票工作。明年,将在今年蔬菜市场准入的基础上,推广实施“四个延伸”,即由市场检测向基地检测延伸,由市场专销向总体准入延伸,由蔬菜检测向水产品、果品延伸,由分段控制向全程质量控制延伸。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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