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牛筋产地标签与包装不一致

2008/4/5 10:36:38 来源:新民晚报
    王先生在一家食品店买了一包牛筋,却发现包装上产地并非商店标签所示的上海,遂将食品店告上法庭。近日,杨浦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食品店构成欺诈,消费者要求退一赔一的诉讼请求获得支持。
   
    2008年1月21日,王先生在五角场一家知名食品商店以19.8元的价格买了一包牛筋,当时商店标牌上标注的产地为上海。事后,王先生发现产品外包装上标明的生产商是山西的。因与商店交涉未果,王先生于2008年2月21日诉诸法院。
   
    法院认为,交易中商店和顾客均应秉承诚实信用的原则,食品店在标签上将他省制造的牛筋标注为上海,误导了王先生的消费行为,构成欺诈,王先生要求食品店退一赔一并承担查档费用,合法有据。
   
    至于食品店提出王先生以“打假”为业,不是普通消费者,因其没有相应证据,且从本次消费过程看,无法得出王先生恶意消费的结论,所以该抗辩理由不成立。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