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发出预警公告,国内一些乳饮料企业存在违规使用甘氨酸现象,个别企业问题严重。
质检总局日前进行的一项专项监督检查结果表明,部分乳饮料企业为提高产品中的蛋白质含量,在生产加工中违规使用价格低得多的甘氨酸代替奶粉。据介绍,甘氨酸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中间体,为非人体必需氨基酸。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甘氨酸允许使用的范围为调味料和豆奶,最大使用量是1克/千克,乳饮料企业添加甘氨酸属违规超范围使用。
作者:杨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