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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老白干”因四句诗成被告

2005/1/7 15:51:48 来源:法制晚报

    因认为衡水老白干酒在包装上使用了自己题写的诗句,黎某将北京市丰台区角门衡水老白干酒专卖店、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记者获悉,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黎某诉称,1988年5月,他应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河北省衡水地区制酒厂的邀请,为该单位创作并题写了“汉时衡水产佳酿,唐代天下美名扬,明朝国宴称佳品,今日开坛十里香”的诗句,并同意被告将该作品留存于公司内部或印制于中国食品出版社出版的《衡水老白干》一书的内页中,不得他用。

    近日,他发现该公司将其作品印制于被告生产的部分酒的包装盒上,并通过丰台区角门衡水老白干酒专卖店、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在北京地区销售。

黎某认为,此行为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承担法律责任。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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