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综合报道 > 正文

违法食品广告将定期在媒体上公告

2002/9/4 0:00:00 来源:新华网
  违法食品广告今后有可能面临的惩罚是,在媒体上不情愿地被拉出来“亮相”。

  这种被迫的亮相来自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卫生部建立的违法食品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门将于每月末向卫生部上报违法案例,同时,将违法食品广告移交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告将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联合公告将发布违法食品广告的生产企业名称、食品名称、主要违法事实。

  下列情况犯了一项,将有可能以负面形象面对公众:非保健食品宣传保健功能的;宣传疗效,尤其是宣传治疗癌症的;宣传增强和改善性功能的;保健食品超过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证书范围,夸大宣传其保健功能的。(记者朱玉)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