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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实现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具体措施有哪些

2002/7/29 0:00:00 来源:经济日报
  “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目标实现时间从8年提前到5年,那么有什么措施来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呢?记者为此采访了农业部有关部门负责人。 
  
  加强生产监管
  在生产方面,这位负责人说,首先要强化生产基地建设。各地将分期分批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无规定疫病区建设。
  第二,净化产地环境。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第三,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按照有关法规,尽快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及推荐的农业投入品品种和目录,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禁用和限用目录。
  第四,推行标准化生产。农业部将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力度,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科学合理使用肥料、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和灌溉、养殖用水,加强动植物病虫害的检疫、防疫和防治工作。
  第五,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积极扶持和发展专业技术协会、流通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通过公司加农户、协会加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方式,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推行市场准入制
 首先,建立监测制度。农业部将从2003年开始,将蔬菜中农药残留监测和畜产品中使用违禁药物的抽检工作,从四个试点城市扩展到全国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
  其次,推广速测技术。积极倡导在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推广速测技术,检测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公布。
  第三,创建专销网点。在农业部和省级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连锁超市,积极推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的专销区建设。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经检测合格的农产品实行专区销售。
  第四,实施标识管理。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
  第五,推行追溯和承诺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将积极探索不合格农产品的召回、理赔和退出市场流通的机制。


  完善保障体系
  这位负责人说,要从根本上持久地解决“餐桌污染”问题,还得有健全的相关保障体系。
  首先是加强法制建设。要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尽快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从农业投入品转向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执法监督。
  第二,健全标准体系。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按照产前、产中、产后标准相配套的原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及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抓紧制定急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第三,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要加强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建设,充实检测力量,完善仪器设备和手段,提高检测能力。
  第四,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建设,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机构,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工作。
  第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技术和综合配套技术的研究,加快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快速检测仪器设备、方法的筛选比对和推广。
  第六,及时向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者提供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尽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
  这位负责人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五年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菜”、“放心肉”,增加农产品出口的目标一定能实现。(向清凯)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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